一、投标人资格:
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 投标人须是市政类施工企业或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者具有农业园艺服务等经营范围;
1.3 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同类业绩,每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发票、甲方付款记录截图,合同复印件必须有具体的合同金额、甲方的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能体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等,并附有甲方验收合格或第三方的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
2.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如下(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报名):